【反修例】網上流傳官員警員資料 私隱署指430宗個案或涉刑事展開調查程序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7/26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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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就政府官員及警員等個人資料外洩接獲及主動發現481宗查詢及投訴。(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反對修訂《逃犯條例》浪潮不斷,有疑似政府官員、社會知名人士、警務人員、市民以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於網上討論區及即時通訊平台中流傳。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表示,已依法將430宗可能涉及《私隱條例》第64條刑事罪行個案交予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進行刑事偵查和搜證及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決定是否向涉案人士提出檢控。

公署指出,由於部分連結所涉的平台是在香港境外運作及經營,已聯絡外地的私隱執法機關和有關駐港機構,尋求他們的協助及意見。

公署於今年6月14日接獲首宗相關個案,截至今日(26日)中午12時,共接獲及主動發現481宗相關個案,其中51宗屬查詢,所涉網上社交平台及討論區共7個,所涉連結共有622條。

私隱專員黃繼兒指出,受影響人士包括現任主要官員及/或其家屬、前任政府官員、現任立法會議員/或其家屬、前任立法會議員、社會知名人士、警務人員/或其家屬,以及其他市民。 個案所涉的個人資料大部分為姓名及相片,其他資料則有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地址、電話號碼、電郵地址、學歷、家庭狀況、職業及職位等。

黃繼兒說,公署亦成立了專責隊伍,主動搜尋附有不恰當帖文的連結;而自6月起截至今日中午,已要求涉事平台移除共622條連結,其中391條(即63%)已被移除;其餘的231條連結,公署會繼續要求有關平台移除,及對有關平台持續進行檢視。

私隱專員強烈提醒市民尊重他人私隱,有關的網絡流傳個人資料和欺凌行為可能違法。公署作為執法機構,不論受影響人士的政治取向或身分,均按法律公正執法。違反《私隱條例》的最高刑罰是罰款港幣100萬元及監禁5年。